问题 | 开庭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离婚诉讼进行公开审理之际,当事人通常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公民身份证)、结婚证书、正式的起诉文书以及详细列举的证据资料清单及其支持性证据材料。
就证据方面而言,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能够直接表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出现严重裂痕的证明文件,例如遭受家庭暴力的警方记录、有关对方婚外情行为的书面证据等等; 倘若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则应当准备房屋所有权凭证、汽车驾驶证、各大银行账户的存款明细等相关财务文件; 对于子女监护权归属问题,幼儿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 除了以上提到的必备文件之外,假如当事人选择委托律师代表自身参与诉讼活动,还须交付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地区司法机构可能会对案件审理程序中的细节要求稍有差异,但是当事人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还是应依据当地司法机关发布的具体通知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