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有没有借条可行使撤销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仅有没有借条可行使撤销权 仅有没有借条不可以行使撤销权,还应当有没有债务人有没有为了逃避债务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的证据,因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没有在债务人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时候才可以向法院申请。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借钱没有没有借条可以立案 借钱没有没有借条,符合起诉条件的,就能立案。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没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没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没有力的书证。 没有没有借条,如若也没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因此需要其他证据提供佐证,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对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录进行取证。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 2、银行的提款或转账记录。 3、双方交谈时录制的音频,例如在电话上提及借钱或者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没有第三人在场,即借款时,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没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仅有没有借条可行使撤销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没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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