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有没有贷款的,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有没有贷款的,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 1、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2、法律分析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 还有没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没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 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没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不少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好房子,对这个房产是否归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男方买房但是产权证书上登记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有没有。 如男方贷款买房,产权是自己,并且独立偿还贷款,则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没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怎么办理 第一、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且产证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按揭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其个人债务,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向配偶进行补偿。 第二、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且产证只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债务,但在具体分割时应当对出资的一方予以适当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没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没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没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的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债的,共同偿还的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有没有贷款的,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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