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售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屋出售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所签署的房屋预售协议具备有效性;然而,卖方若未能获取到该项许可证明而与买方签订的认购书则不具效力,但在诉讼提起之前,卖方如能成功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可被视为有效;此外,双方当事人均需具备书写能力,且其意思表示须为自愿真实;最后,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形式要求。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满足下列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签订定金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定金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定金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定金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出售预售合同是否有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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