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烂尾楼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关于烂尾楼怎么维权 针对成为烂尾楼遭遇权益侵害时的维权策略,首先要妥善保存包括所有购房合同在内的各种合同资料,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进行有效的协商交涉,与房产开发商、相关的银行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进行全方位的深入交流和探讨。其次,业主有责任积极主动地与尚在履行房贷义务的银行机构进行沟通,寻求贷款银行的协助,通过银行出面向烂尾楼的开发商提出异议,争取能否顺利终止已经签订的房贷合同。最后,业主们可以根据已有的购房合同,通过正式法律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索赔申请,请求法院判定合同解除,以此同时追回应得的违约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不办房产证是否可以起诉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业主可以起诉维权。 办理期限已过,开发商仍然没有为所购房屋的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以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并由对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违约责任约定且损失数额不易确定的,可参照国内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责任的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关于烂尾楼怎么维权”,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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