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诈骗罪判刑罚金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诈骗罪判刑罚金是多少? 1、罚金的数额一般高于一千元,若是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那么法院判处的罚金不会低于五百元。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二、诈骗罪刑罚和退赔是分开的吗? 1、诈骗罪刑罚和退赔一般是分开的。 法律没有规定诈骗犯罪退赃退赔是否从轻处罚的情况,但明确规定了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诈骗行为人如果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就可以达成刑事和解,签署刑事谅解书,就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如果没有退赃退赔,法律没有规定该犯罪情节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2、退赔与不退赔在量刑上是否有区别,关键看退赔后能否获得被害人谅解。 双方能否达成刑事和解。如果能够获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就可以从轻处罚,否则就不能。 三、诈骗案件被发现之前,已经返还的诈骗数额可以扣除吗? 1、诈骗案件被发现之前,已经返还的诈骗数额可以扣除。 (1))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 (2)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2、准确区分犯罪成本和“案发前归还” 案发前归还”是指,行为人在诈骗类犯罪既遂之后、犯罪事实被侦查机关发现之前,主动或被迫返还给被害人的物质利益,其与犯罪成本尤其是反对给付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发前归还”与犯罪成本所处的时间节点不同。归还属于事后返还,发生于诈骗类犯罪既遂之后。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先实施诈骗的实行行为,待实行行为终了,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实际控制财产之后才有归还财产的可能。 如果行为人向被害人转移物质利益时,诈骗的实行行为尚未终了,被害人尚未处分财产,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对财产的控制权,且行为人意欲转移的物质利益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前提,则行为人这种先期给付物质利益的行为就不属于“案发前归还”,而是支付犯罪成本。 (2)行为人在归还财产和支付犯罪成本时所持的主观心态不同。“案发前归还”属于行为人在诈骗类犯罪既遂后对被害人所做的事后弥补,其归还的目的主要在于修复被侵害的法律关系。而在支付犯罪成本时,行为人的目的不是弥补被害人所受的财产损失,而是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加快犯罪进程,尽快实现犯罪既遂,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性。 (3)“案发前归还”和犯罪成本所针对的行为对象不同。“案发前归还”和犯罪成本都涉及物质利益的给付和接受,两者的给付主体一致,都是诈骗类犯罪的行为人,但接受主体却有不同。反对给付与“案发前归还”的接受主体是被害人,直接成本的接受主体是独立于行为人和被害人之外的第三方。 诈骗罪判刑需要由人民法院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是行为人涉嫌诈骗罪的,那么就会被予以严厉的处罚,如果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还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判刑罚金是多少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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