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申诉后又发现新证据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判决申诉后又发现新证据怎么办 在判决已然生效之后,若又发现了新证据,这是无需再次提起诉讼的,但当事人仍有权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一方当事人获得了足以推翻先前判决或裁定的全新证据时,便可依据此项权利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在该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详尽完整的再审申请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而人民法院会从接受到再审申请书的那一刻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以再审申请书副本的形式向对方当事人进行发放和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刑事判决书与刑事裁定书有哪些区别 一、刑事判决书与刑事裁定书的区别如下: 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 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 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二、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三、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判决申诉后又发现新证据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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