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能否代位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后能否代位继承 在离异夫妇的情况下,子女依然享有代位继承权。 这是因为即使父母已解除婚姻关系,但其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并未随之消失,双方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依然保持着原状; 因此若在长辈逝世前便不幸先于长辈离世的继承人中的父亲或者母亲,那么该子女便可依法行使代位权,继承相应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尽管离婚不会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亲属关系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干扰,然而,当父母中的一方不幸过世之后,他们的孩子们(无论父母曾经是否离异)仍然享有合法的代位继承权。倘若这些子女早于过世的父母离开人世,那么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可以代替已经逝去的父母,继承那些已经离世的长辈们留下的部分财产。这种权利的来源在于血缘亲情的持续性,而不受婚姻状态的任何变化所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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