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农田上的养殖场被强拆,如何维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基本农田上的养殖场被强拆,如何维权 根据国家规定,严禁在基础农田上兴建养猪场等养殖设施,任何形式的在农田保护区内施工皆属禁止之列,唯可在非保护区的农田范畴内进行此类工程的实施。 若有强制拆迁行为发生,该养殖设施将被关闭并停止经营。 所谓“基本农田”,乃是我国依照一定期限内,符合人口数量及社会经济进步发展所急需的农产品需求,综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之要求而划定的严格禁止占用的耕地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基本农田上建房子一定会拆除吗 倘若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造房屋,无疑将面临依法被拆除的后果。众所周知,此行为已触犯相关国家级法律法规。轻者将面临行政处罚以及依法拆毁建筑物并罚款等严厉惩罚;而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则可能涉及到对当事人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若您有兴致在此布满农作物的土地上建立属于自己的房屋,请务必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优先选择向村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宅基地建设。 《基本农田保护法》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等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严禁在基本农田范围内修建养猪场等相关畜牧业设施,包括所有受到农田保护区保护的地域。这样的工程只允许在不受保护区约束的农田中实施。如果遇到强制性的拆迁行为,任何违反规定的养殖设施都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予以关闭。所谓“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国家长期的粮食生产需求以及土地资源的整体规划而设立的,其性质属于严格限制占用的耕地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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