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不服判决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以后不服判决怎么办 倘若被告方及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裁判及裁定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相关规定,他们享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上诉的权利。若被告方提出上诉,其辩护律师及近亲属在获得被告方的授权之下,亦可行使上诉权。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样具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针对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的可能。立法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予以了明文保障,禁止任何理由对其进行剥夺。因此,若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告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自然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上诉争取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有刑期吗 在法律的规定中,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算作刑期之内。通常情况下,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正式生效且执行之前,如果已经先行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被羁押的时长可以相应地折抵为罪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羁押并非特指取保候审这一种形式,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取保候审并不能够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倘若被告方及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裁判及裁定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相关规定,他们享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上诉的权利。若被告方提出上诉,其辩护律师及近亲属在获得被告方的授权之下,亦可行使上诉权。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样具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针对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的可能。立法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予以了明文保障,禁止任何理由对其进行剥夺。因此,若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告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自然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上诉争取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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