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多次打瞌睡公司有权开除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上班多次打瞌睡公司有权开除吗 若在工作期间频繁出现瞌睡现象,并且存在下述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利对其进行解雇处理:员工在岗位上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涉嫌营私舞弊并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损害损失;以及违法严重违反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此种情况下,因员工过错导致本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无需向该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或违约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上班多少天必须交社保 新员工在进入公司服务满30个自然日之后,本应被强制要求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依据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于劳动者正式开始工作后的30个自然日内,代其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条款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核定。”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员工可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投诉。 然而,员工个人需自行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中的部分保费,而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的保费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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