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保险公司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和保险公司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与和解:当争端出现之际,各方理应本着诚意,立足实际情况,积极展开深入的磋商,互相做出适当妥协,最终达成能够被双方共同接纳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主要分为两种方式:自行和解与第三方主持和解。前者无需第三方干预,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对话;后者则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担任调解人,努力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2.仲裁:仲裁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于争端发生前或是其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皆认可的第三方处进行裁决之行为。仲裁员作为裁判者,并非仅仅扮演调解者的角色,而是就双方的争议问题给出结论性的意见。仲裁组织虽身为非官方机构,但却可凭借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提供公正判断,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手段的授权,而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遇仲裁裁决发布之后,承保商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的情况,则可向该承保商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强行执行申请。 3.诉讼: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保险纠纷,实质上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详尽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然后如法做出判决或裁定的过程。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本质上乃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进程,其所做出的法律性裁判具有国家权威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须对此予以尊重和遵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和保险公司谈交通赔偿的技巧有哪些 在遭遇了交通事故之后,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来获取合理的保险理赔: 首先,您应当立即向所属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立即将涉及人身伤亡的相关情况详细地通知保险公司员工; 其次,如果您对于涉及的账单和凭据没有任何疑虑或争议,签下保险赔偿协议就意味着其正式生效; 最后,保险公司将会依据我们之间所达成的保险赔偿协议为您提出适当的理赔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争端处理过程中,协商与和解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其中包含了自我调和以及由第三方居间进行调解两种方式。而仲裁则意味着双方均赞同将争议递交给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裁决,裁决最终由仲裁员公布并带有法律约束力。至于诉讼,其则是通过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然后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来解决纷争,这种方式具有国家公权力的权威性及强制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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