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保险追偿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保险追偿不赔 1.在保障范围之外每一份保险产品均具有明确的保障范围设定。当保障范围之内的相关风险事件真正发生之时,保险公司方有资格进行理赔处理。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许多保险产品在投保过程中,均会要求投保人进行详尽的健康状况告知,并依据此项信息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申请以及具体的承保条件。 3.未能满足理赔标准众多的拒赔情形往往源于投保人未能满足相应的理赔标准。以百万医疗险为例,绝大部分此类产品均设有一定金额的免赔额,例如1万元人民币。 4.处于等待期内多数保险产品均设有一段特定的等待期,如30日、90日或180日不等。保险公司设立等待期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逆向选择行为的出现,从而降低其运营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中,其关键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要点:首先是明确的保障范畴,它仅仅针对特定风险事件进行理赔处理;其次,详细地说明健康状况对于投保申请以及相关条件产生的影响;再者,制定清晰的理赔准则,例如,百万医疗险的免赔额设定可能会引发拒绝赔偿的情况;最后,设立等待期(通常为30至180天不等)以防止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从而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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