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条件下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在什么条件下取保候审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手段,该项措施适用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另外,倘若他们可能面临被判有期徒刑之上的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话,亦可以同样适用此种措施。同时,孕妇及正处于哺乳期并抚养幼儿的母亲,以及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生活的人都在可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在什么条件下构成受贿罪 贪污犯罪通常牵涉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职权的便利,不合法地接受他人提供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构成贪污犯罪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被委派行使公共权力的相关人员; 其次,有必要存在某种形式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举动; 再次,必须存在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最后,还需要有为他人谋求利益的事实发生。只要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手段,该项措施适用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另外,倘若他们可能面临被判有期徒刑之上的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话,亦可以同样适用此种措施。同时,孕妇及正处于哺乳期并抚养幼儿的母亲,以及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生活的人都在可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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