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一般情况下具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 3、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的债务不需要共同与以承担。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要具体看债务的性质,也不是全部都由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个人保险算做共同财产吗 在保险合同中,涉及到的个人资产主要涵盖保险费用、保险单红利、退保时的现金价值、养老金以及保险赔偿款项等多方面内容。然而,关于这些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个人财产是否应当被视为婚后共有的财产,仍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通常来讲,除了保险合同或夫妻之间存在特殊约定之外,大部分情况下,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支付的保险费用、享受的保险单收益、积累的现金价值以及累积下来的养老金都应当被认定为婚后夫妻之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通常情况下,若存在以下任一状况,可视为特定配偶的个人债务:1、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此笔借款属于个人债务范围;2、夫妇二人之间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得财务进行分配时,已达成协议将其划分到各自所有,而且债权人对此约定有所了解和认可;3、作为放款人的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此次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的生产运营或是共同生活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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