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婚前财产是否合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婚前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协议中处分了对方婚前财产的是不合法的,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只有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即使是夫妻,另一方也无权处分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协议中房子归一方所有没过户房子归属怎么划分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属其中一方,然而尚未进行过户操作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的产权将被认定为属于房产证上所记载的那一方当事人所有。且须知,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变更、设立、转移以及消灭等各项事宜,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生效。反之,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另行做出了特别规定。因此,只要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义人并无变更,那么原来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仍然是享有所有权的主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对另一方婚前财产进行处理的条款,这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财产理应被视为个人财产,仅有该财产的所有者才能对其行使处分权,即便身为配偶的另一方,亦无权擅自处置属于另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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