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分类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仍可继续使用且不受任何不利影响。

需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属于永久性权益,而对于土地使用权方面,则允许其进行相应的续期安排。

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人须在其期满前最少提前一年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并在获得批准后与有关单位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有哪些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针对居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期限为70年;

而对于工业用途、公益事业以及其他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而言,其使用期限则为50年;

至于娱乐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则使用期限设定为40年。

当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将自动享有续期权益;

然而,非住宅类建设用地在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则可依据时下的地价水平,进行土地出让金的补交,以便再次申請获取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建筑物归谁所有”,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