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的双倍工资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拖欠工资的双倍工资怎么算 若未能根据劳动合同的事先约定或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按时足额发放给劳动者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则需以应付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为度,向劳动者另行支付赔偿金。 另外,对于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仍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有义务向每位被雇佣者每月支付两倍于正常工资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在面对拖欠工资问题时,以下几种方式被视为有效的解决之道: 首先,您应当尝试与用人单位展开平等且理性的对话,通过双方各自做出让步以达到最终的共识。若能够在此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好将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便日后查证。 其次,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请求他们协助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确保您获得应得的全额工资。 最后,如果您手头掌握了充分的证据,那么您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调解。如调解失败,则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准时、足额地交付员工薪酬与福利待遇,则其将需要承担50%-100%的赔偿责任。同时,倘若用人单位在完成一个雇佣周期之后,超过一个月但未达到一年期限尚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每一位受雇人都必须每月得到双倍的工资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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