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逃犯加刑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逃犯加刑怎么办 若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拒绝接受法律责任的追究,未按法令规定向警方汇报其活动轨迹,或是未经官方许可擅自离开其常居地所在城市或县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此种行为可被视作违反了取保候审中的义务,此举无疑将会对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关于量刑环节产生深远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并未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者应加重刑罚的具体条款。 然而,该条款却明确提出了自首的概念,即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这样的行为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选择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对司法机构的不合作态度,从而失去了自首的情节,进而可能影响到他们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那么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对此类行为进行深入的考量,并在量刑阶段给予适当的考虑。 至于是否应当加重刑罚,以及加重刑罚的幅度,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取保候审逃跑还可以判缓刑吗 能否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获得缓刑的判决,取决于罪犯所犯下的罪行的具体性质。对于那些被判定为犯有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者,如果他们的犯罪情节较轻且在服刑期间能够表明他们真诚忏悔并对社会不再构成威胁,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就可以判处他们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若在被授予取保候审权的期间内,犯罪嫌疑人为规避法律责任、隐瞒重要事实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居住地址等行为,无疑是对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的违反,如此便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判定结果。对于此类企图逃避责任之举,将被认定为消极对抗司法程序的表现,从而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获取自首这一法定减刑因素所带来的利益。在此类情况下,刑事法庭可能会面临权衡需从轻或减轻刑罚的依据时存在诸多困难。具体的量刑标准须根据案情实际状况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来做最终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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