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如何评级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工伤如何评级 工伤评定体系依据伤情严重程度来评估伤者所处的伤残层次。对于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情况,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对于五级至六级的情况,则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最为轻微的是七级至十级的情况,仅被认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这三个等级中,伤残等级越靠前,代表着伤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也就越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在申报工伤赔偿方面寻求法律援助时,申请人需符合两项基本条件: 首先,其必须有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来证明,为了维护自身的法律权利和利益而确实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协助; 其次,申请人自身必须确实存在经济上的困难,无法或者缺乏全额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能力。当这两个条件均已得到确认后,申请人需要前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正式申请。该机构将会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若符合法律援助标准,将依法为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支持。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该工伤评鉴制度依据受害员工受伤情况的严重性来进行残疾级别判定。其中,一级至四级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力;五级至六级则被界定为大部份丧失;至于七级至十级,则代表着部分丧失。评定级别越是偏向之前的各级,其所代表的劳动力丧失程度也就越高。此一制度为工伤赔偿及安置事宜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准,从而确保了伤员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且合理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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