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期间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判刑期间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在司法活动中,当被告者被判定有罪并等待执行刑期的过程中,通常是不允许进行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的。因为,取保候审实际上是刑事诉讼中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尚未被法院判处刑罚或已经开始服刑,但由于存在特殊原因需要暂时解除羁押状态的被告者。一旦被告者被判定有罪,他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院的判决,接受相应的刑罚处罚,此时再使用取保候审程序显然已不合时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判刑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者或是被告在司法裁决实施之前,倘若由于疾病缠身、妊娠待产等身体状况无法继续承受拘押之苦,亦或是案情本身存在着其他法定的例外情形,他们有权申请解除羁押、予以取保候审。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经定罪量刑,审判阶段的工作便告完成,紧接着便是执行阶段的开始。在此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一般而言,取保候审主要出现在侦查与审判两个环节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刑期间如何办理取保候审”,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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