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分类 诉讼仲裁-证据调查
解答

一、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民事诉讼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但不是必须出庭。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72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民事诉讼法》第73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对于原告及被告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持有独立请求权的观点,或者其可能因案件的处理结果而在法律层面遭受利害关系。

2.须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后,且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前加入到诉讼中来。

3.第三方人士应为案件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负有提供证词之强制性义务,然而却非必须出庭提供证言。任何了解并掌握相关案件信息的单位以及个体人士,均须为诉讼程序积极提供证言以助调查真相。若证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庭,则需得到人民法院的特殊许可之后,方可提交书面证言作为替代。对此类涉及单位的事务负责人,理应承担起协助、支持证人作证的责任。而对于那些表述能力欠佳或者证言内容模糊不清的人员,则不应被允许参与作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1: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