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1400万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1400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140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17万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企业或单位内的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等有权限接触和操作公司或机构资金的人员,一旦有对其所就职公司或机构的资金进行擅自挪用行为达到17万元人民币的规模,且该行为被确认为触犯了中国法律,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果挪用的资金数额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小但未能及时归还给原单位,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即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情况,如果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并且超过了3个月仍未归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用于进行营利性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用于进行非法活动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若挪用资金达人民币1.4亿元者,其行为已构成金额庞大,应在三年至十年之间量刑定罪。“挪用资金罪”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中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为公司所用的资产挪为私人使用或出借予他人,其挪用量远超一般标准且逾期超过三个月未偿还者;抑或是虽然逾期未满三个月,但挪用数额大且用于营利活动,甚至是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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