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伤人不赔偿宁可坐牢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打伤人不赔偿宁可坐牢怎么办 人身遭受攻击,加害者拒绝赔偿损失时,若初步评估损伤程度仅限于轻度伤害级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予以适当的治安管理惩罚。而若已构成较严重的轻伤,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行,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相应刑事制裁。 然而,即使经受过刑罚后,加害人仍然需要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负起法定义务。此种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加害人拥有的所有相关财产用以偿还债务,如若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待将来加害人有能力再次进行赔偿时,仍需履行这一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打伤人没钱赔坐牢了钱由谁赔 若行为人因伤害他人导致其无能力支付赔款时,根据法院的规定,在行为人具备经济偿还能力之时,是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的。在实施此项操作前,有必要确保当事人已完全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条款,例如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若被害人身受被告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物质损失,便享有发起连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当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之际,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和近亲亦能依法行使其附带民事诉讼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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