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被保险公司起诉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事故被保险公司起诉怎么办 如若保险公司无法与其达成共识,唯一的选择便是寻求司法审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作为原告方,其需与案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皆可; 其次,被告人应明确且具体,这也是诉讼中必不可少的前提之一; 最后,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必须清晰明了,同时也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以及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当涉及到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时,如果适宜进行调解,则应优先考虑调解方式,但若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则应另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事故被追尾,对方保险不盖章不给提车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倘若对方并未进行签字使得协议无法生效的话,就无法进行车辆的提取操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承担由于侵害他人生理或心理健康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具体而言,需要向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以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 同时,还需赔偿由于误工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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