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离职单位不给工资合法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试用期离职单位不给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离职单位不给工资不合法,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离职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我该怎么办 在试用期间辞职后,如未能获得相应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有权选择向接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者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期督促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开具离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离职后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薪资是不当行为,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无论何种情形,只要劳动者切实提供正常的劳动,雇主理应按照其实际完成天数按比例进行结算,以支付其相应的薪酬。对于在试用期主动提出辞呈的劳动者,用工方有责任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出勤情况来计算应得的报酬。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劳动者的薪水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同类岗位的最低档薪资或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资水平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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