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双方和解了,能撤案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打架双方和解了,能撤案吗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若双方已达成和解事宜,尽管如此,警方仍然无法单方面撤销案件。 然而,当刑事案件满足下列特定条件之一时,方可考虑予以撤销: 第一,犯罪行为已超出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二,犯罪者得以特赦令获得免予刑罚的优待; 第三,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危害程度相对较轻,不足以被视为犯罪行为; 第四,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未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撤回诉讼请求; 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离世。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打架双方都动手了怎样处理 打架双方都动手了,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打架双方和解了,能撤案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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