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取保候审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取保候审要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刑事案件中的取保候审申请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是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被单独适用于被告人的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问题的被告人; 再次是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被告人,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取保候审一般多少 1、关于收取保释金的具体金额,此项事宜是由负责办理案件的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自行确定的,但最低限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一千元整。 2、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所缴纳的保证金的最少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仟元整。 然而,具体阶段所需缴纳的押金数额因人而异,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制定,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设定为一年,当期限届满且犯罪嫌疑人未违反相关规定时,该笔保证金将会予以全额返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各项详细规定,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具体要求及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针对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员;其次是考虑到虽有可能被判决有期徒刑等较重罪责的嫌疑人,但是在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带来任何社会安全隐患;还有对于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士,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阶段的女性嫌疑人员,如果其取保候审后不存在引发社会危险状况的可能性;最后便是针对那些已经被羁押且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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