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没有保单号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事故认定书没有保单号怎么办 在本次事故中并未产生不良影响,事故发生之际已经立即向警方进行报案处理。随后,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也迅速对此展开调查,并最终出具了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您为次要责任方。而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机动车辆所承担的责任则更为重大。仅需您本人收到这份认定书之后便可安心,待您身体康复、顺利出院后,再寻求与对方及其投保公司进行深入沟通协商,力求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署协议以解决此事。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您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及其承保公司按照法院判决结果赔偿您的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事故认定书修改麻烦吗 若您对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该文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查请求。 对于您递交的复查申请,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假如他们决定受理,并且经过仔细审查,发现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含混不清、证据不够扎实有力、责任划分不够公正的情况或调查及认定过程中存在违法法定程序之嫌时,将作出复查结论,要求原本负责案件处理的单位对原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重新调查和认定。 然而,如果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判断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真实可靠充足、适用法律法规恰当,且责任认定公平公正,调查程序合规,那么他们将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向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次数以一次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事故认定书没有保单号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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