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客体可以是金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侵占罪的客体可以是金钱吗 侵占罪的侵害客体主要集中在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方面,这其中涵盖了动产与不动产两类。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形式,自然也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侵犯对象。当行为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并占有他人的金钱后,如果其拒绝返还该笔款项,那么他便极有可能已经触犯了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二、侵占罪的客观要件包含哪些 侵犯财产罪中侵占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首先,将他人委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落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原主人。 其次,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将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落物或埋藏物视为自身所有之物,以所有者自居,擅自对其进行处置、使用以及获取经济利益等行为; 至于“拒不交还”,则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还却拒绝执行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并非仅仅局限于财物的价值层面,其核心重点在于对他人合法所有之财产权的侵犯,这其中涵盖了动产与不动产两种类别。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货币由于其特殊的动产性质,成为了侵占罪实施过程中频繁出现的犯罪标的物。若某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并持有的他人金钱,且在被要求返还时拒绝履行义务,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侵占罪的客体范围极为宽泛,并不仅限于金钱这一单一类型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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