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走流程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需要走流程么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上,的确必须按照特定的步骤展开操作。 首先,应当由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接下来,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如果经过审议后决定批准,那么就需要设定相应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以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务必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时,其法定执行程序如下所述: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是辩护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递交给相关的机构和部门;接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各种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审议,最后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机制和条件,例如设置相应的保证金或选择合适的保证人等。这个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护犯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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