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一、诽谤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诽谤罪的法律规定中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点,责任人必须存在故意捏造事实的违法行为,即以虚构之事实、毫无依据地散播虚假信息与恶意言语进入公众视野,对他人的名誉和声誉构成贬损; 第二点,诽谤行为必须是在公共场合或通过媒体等渠道进行传播,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都足以对他人的社会评价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点,被诽谤者必须知晓此类诽谤言论的存在,并且因此遭受到了精神层面的困扰或者实质性的利益损失; 最后一点,若诽谤行为的情节严重,例如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反响或者导致受害人的精神健康遭受严重损害,那么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立案能证明什么 为了成功提出对他人构成诽谤罪的诉讼,需要具备以下三方面的证据证明: (1)实施了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亦即诽谤所指责的言论必须全部为虚假信息,若其中涉及的部分或全部为真实存在的事件,即便此事件可能对被告方的人格尊严造成损害,也不会确认为本罪。 (2)实施了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此处的“散布”意指将虚假信息在社会公众中广泛传播。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个体进行的,虽然不必直接点明被害者姓名,只需根据诽谤言论的内容推断出被害者身份即可,但若诽谤言论并无明确指向,无法对某位特定人士的人格尊严产生负面影响,则不能认定为诽谤罪。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可构成诽谤罪。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诽谤罪案件得以立案的必要条件包括:明确造成其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诋毁,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实质性破坏;该等针对他人的恶意诽谤行为必须是已公然传播并对他人的社会评价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的;作为受害者,必须已知晓并遭受到了实际的伤害;如果情节严重到足以引发恶劣的社会反响或者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精神创伤,那么这样的诽谤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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