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嫌疑人取保候审能离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嫌疑人取保候审能离开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指定人身限制的嫌疑人有资格离开其居住地点,然而在此期间他们仍然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相关规定和约束。比如,他们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者在未得到司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无拘无束地任意行动,而仅仅是在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他们才能够进行有限度的活动。若需要离开固定居住地进行长期或远距离的旅行,通常需要提前向司法机关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嫌疑人取保候审能被批捕吗 在取保候审之后,的确存在被批准逮捕的可能性。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程序,其本身并非意味着此案已经彻底结束。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可能会受到管束拘留、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可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方式进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可以暂时离开发案地,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条款。不得未经司法机构批准私自离开本市、县,更不能随意跨越行政区域。然而,这些规定并非漠视人权或者放任约束,而是为了确保不会对正在进行中的刑事诉讼程序产生干扰。若有必需的长期旅途甚至跨越省份等特殊需求,事先必须获得司法机关的书面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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