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600克最低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贩毒600克最低判几年 涉及贩卖毒品600克的初次犯罪者所受到的判刑结果通常会因所涉毒品种类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然而,无论毒品数量多寡,罪犯均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例如,如若贩卖的是鸦片达600克之巨的话,那么犯罪者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严厉惩处;反之,若是贩卖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到同样重量级别的600克,则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须缴纳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贩毒6克能取保候审么 关于涉案人员涉及六克毒品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主要包括毒品种类、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展现出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贩卖毒品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罪行之一,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由法院或者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相对轻微,并无逃逸或阻碍司法程序执行的可能性,同时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他/她有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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