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得办几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得办几回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涉嫌犯罪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的处理次数并未在该法条中有明确的详细阐述。该法规只是阐明了在何种特定情况之下,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同时指定应当由哪一个司法部门进行具体的实施操作。然而,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处理的次数及具体条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依据所涉案件的特殊复杂性及其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若案件的发展态势出现新的变化,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不再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对原有的取保候审申请进行重新审查与处理。因此,具体的处理次数需根据案件的推进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得满足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人员的特定要求如下所示: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认为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是在可能会被判处有限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情况下,只有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才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威胁的;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同时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涉嫌犯罪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的处理次数并未在该法条中有明确的详细阐述。该法规只是阐明了在何种特定情况之下,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同时指定应当由哪一个司法部门进行具体的实施操作。然而,关于取保候审申请处理的次数及具体条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依据所涉案件的特殊复杂性及其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若案件的发展态势出现新的变化,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不再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对原有的取保候审申请进行重新审查与处理。因此,具体的处理次数需根据案件的推进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予以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