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下保险不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保险不理赔 依据相关规定,当涉及如下情况之一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其一,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时,如若驾驶员存在饮酒驾驶、尚未度过实习期便擅自上高速公路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其次,如因地震、海啸等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事故,鉴于其风险程度及损失不可预测性较高,保险公司也将予以拒赔处理;再者,由于加害方的不当行为而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亦不会予以受理,主要原因在于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标准难以准确界定;最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倘若被保险人自身及其家庭成员遭受损害,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赔付,因为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此类人员通常并不被视为第三者范畴。除此之外,诸如轮胎爆裂、单只轮胎遗失等特殊情形,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什么样的情况才会刑事拘留 涉及被刑事拘留的七种情况如下所示: 首先是正在筹划进行违法行为或已经实施非法活动且在稍纵即逝间即刻被查获者; 其次是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以确凿的罪行指控者; 第三类是在居所或居住场所中涉及到犯罪证据的搜寻与查找者; 第四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者; 第五类是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嫌疑人; 第六类是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涉案人员; 最后一类则是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涉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保险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理赔责任以下几种情形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具体包括:驾驶员存在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酒后驾车或在实习期内进行高速行驶等;因为自然灾害而引发的意外事件;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颇为模糊;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在此类事故中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诸如轮胎爆胎之类的特定免责条款所规定的情形。所有这些拒赔决定都是基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精准的风险评估以及详细的保险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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