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有,变卖公司资产二十万,取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占有,变卖公司资产二十万,取什么罪 如若行为人实施了侵占公司或者企业财务总价值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上的行为,则此类情况被认定为属于“数额巨大”范畴之内。而在侵犯公司财产权益这一问题上,往往会引发职务侵占犯罪问题。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定性,其数额较大的标准规定为超过三万元而低于二十万元。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通常是指行为人通过滥用职权以及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将本应由单位合法拥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在此过程中,所占据的财产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二、非法占有土地人是土地所有权人吗 侵吞村民们的土地资产乃归属财产所有权范畴之内。 关于将受托代为管理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若涉及到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情况,则应承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的罚金惩罚;而对于数额庞大乃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则需受到两年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对于那些擅自将他人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若其涉及到的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情形,同样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 以上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有人提出控告,相关部门才能启动诉讼程序对其加以惩治。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占有,变卖公司资产二十万,取什么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