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定抢夺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可以定抢夺罪吗 针对抢夺犯罪之定性准则,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凡个人或组织实施抢劫行为,且由此行为所致公私财产损失达人民币1000元者,即可构成刑事案件立案。在此基础上,若抢劫涉案资金介乎于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或者抢劫金额超过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境界线,亦或者超出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的范围,则应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可以定盗窃罪吗怎么判定 构成盗窃罪须满足以下实质要件:其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盗窃犯罪必须体现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公私财务价值数额较大或屡次进行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在主体方面,则要求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至于主观方面,则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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