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男方没工资,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时男方没工资,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当涉及到未承担家庭主要经济责任一方没有稳定就业的情形下,对子女抚养权的决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评估和考量。一般来说,若男方尽管暂时无法获得稳定的职业收入,但是能够通过其他途径为孩子提供足够的物质保障以及正常成长、学习所需的必要开支,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很可能会被判定由男方享有。举例来说,若男方拥有祖传或遗产方面的资产,或者得到了家人、亲戚朋友们物质上的资助与支持,这些都将成为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重要筹码。 然而,倘若男方既无稳定的职场资历,又缺乏保证孩子基本生活需求的财力基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若具备更为优越的经济实力,那么子女抚养权更倾向于由女方来享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时男方打的欠条有效吗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所立下的欠条,在完成离婚程序之后依然具备有效性。实际上,欠条作为借款的重要纪要及证明文件,从理论层面来讲,它本质上可以视作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只要能够明确证实欠条为真实存在,那么通常情况下都是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因此,在这种前提条件下,欠条应被视为具有效力。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未承担家庭主要经济负担并且没有稳定职业的另一半在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所产生的影响进行细致的评估与分析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如果男方虽然暂时无法获取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却能够通过各种途径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资源,比如他手中掌握着祖辈传承下来的财产或者继承了家族不菲的遗产,那么当男方主张抚养权时,有一定几率赢得法院的支持。然而,反观那些既没有稳固的经济基础、又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撑孩子日常开支的男方,他们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很可能面临失败的结果,因为法院更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定给经济实力更为强大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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