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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还能撤案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后还能撤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文规定,若在深入侦查中发现似乎无需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追责的情形时,应及时撤销相关案件。

换言之,假如在进行刑事拘留之后查证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亦或不应承受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撤案是合法且可行的行为。

同样地,假如犯罪嫌疑人已经由公安机关批准并执行逮捕,那么他们应该立即得到释放,同时也需要将此消息通知到最初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后,确实存在着撤案的可能性,而这完全取决于在侦查过程中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全面审查与评估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后大概多久批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批准逮捕之后,检察机关需在限定的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应予以批准逮捕。具体法律条款如下所示: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已被拘留者实施逮捕时,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特别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四个自然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同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如经检测审判证实犯罪嫌疑人并不符合法律对犯罪行为的定义或其应当承受刑事处罚,应当立即裁定撤销案件,无论之前是否已经进行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一旦确信犯罪嫌疑人无辜或是无需接受刑事处罚,必须立即对其解除羁押并依法通告检察机关。总之,是否需要撤销案件的决定,其关键因素在于调查过程中的实际认定与证据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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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7: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