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在离婚事件中,原先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而背负的负债,必须共同进行偿还。 如果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覆盖这些债务,或者某些财产已经分别属于个人所有,那么就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则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因此,在离婚之后,如果某项债务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那么就无需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了还可以申请无效婚姻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是无法再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此举表明原有的配偶双方已经自此终结了婚姻关系纽带,倘若再提出申请宣告其婚姻为无效婚姻的话,那么法院将对此不予受理。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导致婚姻无效: 首先,即为重婚现象; 其次,若存在禁止结婚的近亲血缘关系; 最后,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也是导致婚姻无效的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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