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醉驾刑事拘留酒精量多少
分类 交通事故-醉驾
解答

一、醉驾刑事拘留酒精量多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133条之一法条所述,因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犯罪,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该采取拘役的刑罚方式进行惩戒,同时附加罚金。然而,此法律条款并没有对醉驾时血液内酒精浓度的具体数值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是需要根据行为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具体行为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因此,关于醉驾刑事拘留的酒精量标准,实际上往往是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或地方性的法规来进行详细规定的,而并非直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刑事拘留算服刑吗

醉驾行为应判定为拘役而非拘留。拘役作为一种严厉的刑事处罚形式,表示当事人已经被认定有罪,并接受了刑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驾车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将被处以拘役及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严重者;

(二)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仍然驾驶机动车辆者;

(三)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载乘客或严重违反规定速度行驶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中所规定的第133条之一的内容,即在驾驶员血液内含有过量乙醇含量(俗称醉驾)的情况下仍坚持使用机动车辆进行驾驶活动,就被视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驾驶罪”,此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戒,包括对其施以相应期限的拘役刑罚以及罚金的处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令并没有明确规定血液中乙醇含量的阈值,而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行为表现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来综合评估是否构成犯罪。至于具体的酒精含量标准,往往是通过司法解释或者地方性的法规予以明确,而并非直接由刑法加以界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4: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