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我们需要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填写工伤鉴定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请前往市、县、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选择属地工作人员并如实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此过程中请务必确保所在企业对申请人的工伤情况表示认可并且人行章能够顺利加盖; 其次,当我们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时,应当按照指定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上报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者来自其家属以及他们授权的代理律师; 最后,如果申请因疾病导致残疾或者不存在因工受伤的可能性而评定等级的评定评定,及其他类型的鉴定,则需遵照相关法规手册给出的明确时期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鉴定怎么赔偿 (I)治疗费用。在探讨工伤待遇时,我们需明确,治疗工伤所需要花费的医疗成本应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各项规定。 (II)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需要入院接受治疗时,他所在的公司应当依据公司内部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其提供相当于住院伙食补贴的70%费用支持。 (III)异地就医的交通及住宿费用。根据医疗单位提供的相关治疗证明材料,并经过工伤保险办理机构的审核批准之后,工伤职工被允许前往其他城市或地区进行手术治疗。在此期间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则应该由该职工供职的公司按照公司员工的出差标准进行相应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撰写和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时,务必要保持高度的严谨认真的态度。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所述: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地区的市、县级别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找到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伤鉴定申请的填写,同时还需确认企业方面对此方面予以认可并在申请书上加注加盖公章;如若需要进一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则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及要求,将资料及时上报给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这些环节中,申请者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家人以及委托的法律顾问;至于其他诸如疾病导致的残疾或非工作原因引发的伤害等级评定等情况,均需按照相关规定手册中明确的期限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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