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房子能交易吗,法律上有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无房产证房子能交易吗,法律上有何规定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就是指满足相应条件的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合法买卖、赠与或其他途径,把他们的房地产转给他人所有的一种行为。 同时,第三十八条也对不易进行转让的房地产做出了规定,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若未达到该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则不得进行转让。 2.经过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依法裁定、作出决定并进行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了房地产权利的房屋,同样不得进行转让。 3.依法撤销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自然也无法进行转让。 4.对于共有类型的房地产,如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不得予以转让。 5.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屋,不能进行转让。 6.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也不能进行转让。 7.另外,凡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进行转让的其他类型的房地产,亦不得进行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二、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买卖合约实际上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买卖行为属于典型的债权交易范畴,只要其满足了合同的设立必要要求并被予以批准且发布,便可被视为有效合同。对于无房产证这一现象来说,无非是未进行产权注册登记,因此也就无法对善意的第三方提出相关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任何房地产的交易都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条件,其中部分内容尤其重要,例如:对于尚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如果该房屋已经被司法或者行政机关查封并受到限制,那么同样无法进行转让;另外,如果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撤销,那么其上所附着的房屋也不能进行转让;在涉及到共有房产时,如果没有经过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也是不能进行转让的;最后,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存在疑问,或者没有相应的权属证书,那么同样不能进行转让。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房地产,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绝对禁止进行交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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