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会通知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缓刑会通知家属吗 当涉及到缓刑判决时,通常情况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告知其家人,因此,家庭成员可能并不清楚相关情况。 然而,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司法行政机构常常会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的亲属作为矫正团队中的一份子,参与其中并且签名确认。 至于公安机关方面,他们在对某个人采取拘留行动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这个消息通知被拘留者的家人,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特定因素阻碍这样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缓刑会提前释放吗 1、缓刑在实践中并不存在提前解除的可能性。实际上,缓刑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刑罚制度,而是将整个服刑期限分割成多个阶段进行的考验性措施,因此并不涉及到减刑等相关事项;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被宣布缓刑的罪犯,在其缓刑考验期内,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确保其在缓刑期内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改造和教育; 3、若无刑事法律所明确列举的特殊情况,当缓刑考验期满之际,原先被判决的刑罚便无需再予执行,且会公开向社会公众宣告这一决定,因此,缓刑并不适宜提前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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