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有什么规定同老板打工不想做可以才时离开???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国家有什么规定同老板打工不想做可以才时离开???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自由选择离职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可以无任何限制地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按照规定,员工需履行提前告知之义务,即最好能在上一份工作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通过书面文档的形式向所在公司正式提出申请。 对于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则应提前三日通过书面手段进行相应通知。当然,在特定条件下,如企业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中所制定之过错行为时,员工便无需预先通知辞职事宜,而是可直接离职。但若企业已经为员工提供过培训或其他支持性服务,且双方对此达成过约定的有期限服务协议的话,那么在该期限尚未到期前,员工是无法单方面解除合约的,倘若如此做将会面临高额的违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国家有没有严确规定烂尾楼 当前阶段,我国政府并未制定针对烂尾楼问题的独有政策。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而导致楼盘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应该积极联络开发企业寻求资金援助,共同努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工;在开发商因资金不足而宣告破产的极端情况下,业主们享有法定权利将房产进行折价处理,或者有资质参与到大楼竞拍以及出售环节中,从而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相当部分的资产偿还。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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