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诸多区别,具体如下: 首先,从性质层面来看,有限责任公司更倾向于是一种“人资两合”性质的公司类型,它不仅强调资本的聚合,同时更加关注股东间的信赖关系。在这方面,有限责任公司介乎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比之下,股份公司则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尽管其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备一定程度的人合性。 其次,在股权表现形式上,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并不进行等额划分,而是通过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体现他们的股权份额。在股东行使表决权以及偿还债务时,同样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被划分为数量相对较少且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这些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在此基础上,股东的表决权将根据其认购的股份数进行计算,每股均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在设立方式及流程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无法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亦不可发行股票,因此无法实现上市。其设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制定公司章程——股东缴纳出资款——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完成设立登记手续;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除了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之外,还可向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并实现上市融资。不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流程相较更为繁琐,具体包括:制定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最后,在股东人数限制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至少有2至200名发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份有限公司侵占罪的认定有几种 关于股东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判断标准如下: 首先在主体资格层面,自然人需具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中担任特定职务的身份; 其次,从犯罪时的主观心态来看,该罪行的直接故意性质是判定的关键要素; 再次,就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而言,该罪主要指向了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财产所有权; 最后,在具体行为方面,此类犯罪通常体现为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本质属性、股权分配形式、创设方法及股东人数等诸多方面均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侧重于维护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股权份额并非以平等份额进行划分,创建过程相对简便,其最高股东人数限制为五十位。反之,股份有限公司则属于典型的资本联合型企业,股权份额通常采取平均划分的模式,创设流程颇为繁复,对股东人数的要求最低需达到两人但不超过二百人,而且还可以选择将股票公开发行并进而筹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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