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办取保候审就是认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拘办取保候审就是认罪吗 在受到刑事拘留期间,被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已经承认有罪行。事实上,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针对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性手段,旨在让他们能够在非羁押状态下等待法院的审判。这种措施的实施,是基于对嫌疑人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或者审判,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合理推断。至于被告人是否认罪,这属于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事项,与取保候审并无直接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拘办取保候审吗 在面临刑事拘留期间,倘若具备一系列特定条件,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这一刑事法律举措,其核心意义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利展开,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缓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心所承受的羁押之苦。概括地说,倘若嫌疑犯并无潜逃之虞、不会对案件审理产生妨碍作用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受到刑事拘留期间,被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已经承认有罪行。事实上,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针对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性手段,旨在让他们能够在非羁押状态下等待法院的审判。这种措施的实施,是基于对嫌疑人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或者审判,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合理推断。至于被告人是否认罪,这属于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事项,与取保候审并无直接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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