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时,其所背负之债务将由该企业法人负责承担。 然而若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无法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抑或是明显表现出严重缺乏清偿能力等条件时,便可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公司申请破产债务怎么解决 在企业面临破产之际,我们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对所有资产进行清算,并依据明确的顺序进行偿付: 首先是所有破产费用,这包括了所有破产事件中的诉讼费用及由州政府管理、变卖以及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费用等;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益债的范畴来处理这些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特别管理人或者是债权人向对方请求履行双方都尚未完成的合同,从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由于债务人财产受到无因管理所带来的无因管理之债; 第三,因为债务人不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第四,为了使债务人能够持续经营下去而需支付的劳动报酬与社保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各类债务; 第五,由于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或是其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不力而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的债务; 第六,更为严重的,因债务人财产对他人造成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是我们需要考虑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破产人拖欠为其提供服务的员工报酬及其相关保险费用,还包括破产人没有按时缴纳的除前述费用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最后仍不能忽视的,便是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这也是我们在清算过程中需要精准统计并核实的重要内容。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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