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非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醉驾非要取保候审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一项必要的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符合特定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操作使用。在醉酒驾车这类典型的危险驾驶案件中,被告有可能面临被判定拘役或缴纳罚金等法律后果。在相关人员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以不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基础上,他们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请注意,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必然需要进行取保候审,因为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依据实际案情来决定是否采取此类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醉驾非机动车怎么处理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人和乘车者以及非机动车驾驶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不等的罚款惩戒;若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对罚款处罚表示抗拒而不愿意接受,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暂扣其所驾驭的非机动车以作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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